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各学院(部):

合理安排教学任务,是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基础条件。各学院(部)要充分重视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理解各项指标要求,切实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为了更好地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做好排课、选课及教材征订等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周次

工作内容

截止时间

责任部门

备注

13

各学院制定教学进程表

5月22日

各学院(部)

各学院与创业学院安排工程实训周次;学院与各公共课开课部门确定公共课开课周次

14

公共课教学任务安排

5月30日

公共课开课部门

各学院与公共课开课部门认真核对公共课开课情况;公共课开课部门给予认证专业优秀师资力量支持

15

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

6月5日

各学院

 

15

征订教材,上交教材征订单

6月7日

各学院(部)

 

16、17

公共课排课

6月20日

公共课开课学院(部)、教务处

 

18、19

各学院排课

7月3日

各学院

 

19

体育课选课

7月4日

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处

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19

通识选修课选课

7月4日

各开课部门、教务处

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落实

1.严格执行专业培养计划。专业培养计划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指导性文件,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

2.各学院(部)教授、副教授(含双肩挑人员)给本科学生上课(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课程)必须不少于48课时/学年。教授的教学任务安排要考虑到专业的均衡性,保证每个本科专业均有教授授课课程。

任课教师必须为专任教师,满足《衢州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的要求,新进教师担任课程主讲必须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培训,并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3.各学院每专业每年至少开设一门“闯关式”教学课程,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闯关课程开课情况统计表填写完成后交教务处谢桂花。

4.根据学校深入推行小班化教学的要求,合班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行政班。不允许跨学院合班。各开课学院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减小教学班人数。

5.为满足应用型建设和升硕基本要求,学校鼓励各学院聘请行业企业教师,外聘教师(聘期六个月及以上)聘任数量以学院生师比不超过18:1为依据,但原则上控制在学院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以内。根据《衢州学院外聘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外聘教师的聘任审批手续。外聘教师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教学任务中。

6.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实验设备进行实践教学,对设备台套数要求高、学生批量大的实践课程,由各学院提出,教务处在进行公共课排课前将予以考虑。

7.各教研室(系)要开展教研活动,对教学任务落实和教材征订等工作进行专门研讨,落实闯关、双语等课程的具体任务落实。

8.各学院应与公共课开课部门、教务处积极沟通,充分协商,共同落实好课程教学任务。公共课开课部门于5月30日前完成所有公共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及系统录入操作,各学院于6月5日前完成所有专业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及系统录入操作。

9.各学院(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合理安排,任务落实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

10.各学院(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教学任务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任务安排以实际教学班为单位,一条记录下只有一个教学班。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应安排到具体的任课教师。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需根据指导教师落实具体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安排后,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选课管理”模块中的“配课管理”,将各课程对应的选课学生信息添加进去。

(2)教学任务落实时特别注意须规范设置周学时、总学时(及学时分配)、起止周、教室要求、是否排课等字段信息。

三、排课

1.排课之前,请务必确认任课教师所需的教室性质(注明多媒体教室、机房、语音室、精品课程录播室等)。

2.体育、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思政理论课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由教务处进行排课,6月20日完成公共课的排课工作。

3.周二下午全校不排课;周三中层干部不排课;周二、周三晚上为全校公选课时间。

4错峰上课、错峰就餐。早餐:学生班级上课分别从第1、第2节开始;午餐:以学院为单位尽量控制第3、4、5节下课可就餐人数各占三分之一左右。

5.排课时,尽量做到学生上课教室相对固定。小教室标准座位数45人,固定桌椅的大教室座位数为81人,移动桌椅的大教室座位数为88人。各学院在排课时,小教室不安排人数超45人的教学班;合班人数超88人的教学班请安排至阶梯教室。

四、教材征订

1.各学院(部)选用教材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需要。

2.教材征订原则

(1)“凡选必审”原则。教材选用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课程,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见附件1)。选用境外原版教材需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党的教育方针。

(2)“科学”原则,即选用教材必须符合应用型办学定位和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3)“择优”原则,即优先选用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注重选用国家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曾获国家或省部级奖项的教材、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要求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达到100%,其他各专业应达到50%左右。

(4)“一致”原则,即不同年级或专业,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应选用相同教材。

3.教材征订要求

(1)完善教材选用的审读审批制度。各教学单位成立选用教材审读工作小组,二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加强选用教材的审读工作,重点做好新增教材的审读,确保教材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师推荐教材(填写《衢州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见附件2),教研室组织审读小组对推荐教材进行审读并确定使用教材;学院汇总选用教材信息,经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教材,经教学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审批后,将《教材征订信息公示表》(见附件3)及《教材征订审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5)上报教务处。选用的教材经报订后不得随意改换,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必须提交书面报告(见附件6),并按教材征订流程办理。

(2)为避免重订及结算过程中导致的问题,教材征订不跨学期、跨学年征订教材,外语分层教学的教材仅征订每学期使用的教材。

(3)为落实和促进学校申硕攻坚行动,满足相关申硕指标,各学院教材征订过程中,专业教材优先选用我校申硕优秀教材。

(4)教材征订应满足教学大纲需求,不得因人因岗及人事变动随意更换教材。

(5)双语教学课程的教材,可选用正式出版的原版教材或有国外原版教材影印权出版社出版的影印版教材。教师要根据课程特点和需要,在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选择能够体现外文教材特色及难度适宜的教材。

4.教材征订单填写

(1)教材征订均由开课部门进行汇总填报。

(2)《衢州学院教材征订单》按照专业、班级进行填写。填写教材征订单时请注意:使用标准的行政班名称和人数(行政班名称和人数请参见附件7),为确保教材结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班级教材征订数以班级当前人数为准,下学期班级内新增学生的教材不在征订数内(指转专业、复学进入该班级);教材有多册的,请按分册填写征订单;自编讲义、练习本、绘图纸、资料袋、实验报告单等在教材征订时一同填报,并请按班级需要总数填写;教师教材直接填写在教师订数栏;不要进行合并单元格操作。每个专业打印一张表,经教研室主任及审读专家审核签字,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公示意见填写、教学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审批并加盖公章,上报教务处

(3)公共课开课部门在填写《衢州学院教材征订单》时,将公共课使用教材单独填写。其他要求同上。

(4)教材征订单填报后,各学院(部)应对本学院(部)征订教材进行汇总,并进行教材使用情况统计,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衢州学院教材征订单及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经教学副院长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部)党总支把好政治关,上报教务处。

5.各学院(部)将教材征订单和统计表的电子稿、纸质稿于6月7日之前上交教务处郑斌(浙政钉)。

6.教务处经汇总审核后,统一进行教材征订。

 


 

  转自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